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资助暂行规定
为更好地促进学院研究生的学术交流,扩大研究生对本学科领域了解的视野,根据研究生院的相关工作部署及学院的实际情况,经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决定将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访学费以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的形式予以资助。现就相关内容做如下规定:
一、申请对象、范围与额度
1.在读的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最高资助额度为1200元、博士研究生申请最高资助额度为1600元(不满最高额度以实际开销为准)。申请者参加该会议没有从他处得到资助,且在读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资助。
2.申请参加的会议必须是国际性学术会议或者全国性有影响力的学术会议。
二、参会前提交申请材料:
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申请表》(见附件),经导师和主管院长审定同意;参加在国(境)外举办的学术会议的,还需请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同意;
2.《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汇总表》(见附件);
3.学术会议邀请函或会议通知(加盖会议主办方的公章)并需由导师签字确认;非中文邀请函(加盖会议主办方的公章)并附中文翻译件并由导师签字确认,
三、参会后一个月内提交材料:
1.会议秩序册或议程(封面、封底、目录、本人报告安排页);
2.本人被收录的学术论文复印件或主旨报告文稿;
3.参加学术会议的总结报告(1000字左右)、新闻报道、本人参会情景照片(要求有会标的照片1张、报告照片1-2张)。
以上材料纸质版按顺序装订提交至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3113办公室,
电子版按顺序编号并打包压缩发送至zzyyjs1@snnu.edu.cn,文件名格式为:学号+姓名+专业
四、经费报销
1.报销时间:毕业时以专业为单位同图书资料费一起集中报销,每年5月中下旬至6月底;
2.票据期限:在校期间的票据均有效,无需填写票据过期说明;
3.报销范围仅限:参会的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具体标准件附件《关于使用研究生经费报销图书会议经费的几项说明》);
4.报销材料提交要求:
(1)交通费、住宿费、会务费等正式发票原件,按发票类型、时间顺序贴在票据粘贴单上(可从学校财务处网站上下载)。
(2)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陕西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0000043523253X6
并加盖收款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发票不得涂改。
(3)上述材料经学院院审核通过并开具报销单后,由研究生持相关材料至学校财务处报销相关费用。
本规定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实施,2017级同学亦可参照执行。
联系人:张老师 白老师
电话:029-81530723
029-85310050
附件1: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申请书
附件2: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资助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汇总表
附件3:研究生图书会议报销说明
哲学与政府管理学院
2019年5月31日